苏州市泰和拍卖行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定于2014年12月4日上午10时对吴江区盛泽镇部分路段路灯杆广告位、道路指示牌两年经营使用权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一:西环路路灯杆(污水厂—盛泽大道路)175根、市场西路路灯杆(西环路—西二环路)100根;
标的二:南三环大桥桥面路灯杆35根;南三环大桥桥东段路灯杆34根;
标的三:南麻路路灯杆(织庄路—盛南路)81根;龙北路路灯杆(盛八线—盛南路)245根;
标的四:利国路路灯杆(市场路—舜湖西路)27根;利国路路灯杆(利民路—温州路)12根
二、见报日起接受咨询。
三、联系电话:63577065、13901559029、13913132377
四、拍卖地点:盛泽综合执法局会议室(吴江区盛泽镇敦煌路388号汇赢大厦)
五、竞买人必须是具有广告经营资质的企业法人,须在2014年12月3日下午4时前持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苏州市泰和拍卖行有限公司吴江办事处(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路以东、芦荡路以南天泽新能源大厦2楼,电话13901559029)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参拍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保证金以银行本票方式缴纳、收款人为苏州市泰和拍卖行有限公司)。
拍卖会特别规定
一、竞买人必须在入场时提交个人身份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广告经营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按规定交付参拍保证金,领取号牌后,才能参加竞买。
二、 本次拍卖为有底价拍卖,拍卖方式采用有声与无声结合增价方式,进行拍卖时,先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由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敲下木槌表示成交与否。拍卖师有权视场上情况随时调整加价幅度。
三、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与委托方签订有关出让协议。保证金转为定金,余款及拍卖佣金在拍卖成交日起七天内付清,如逾期,按违约处理,定金不予退还,同时由买受人按《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承担法律责任。
四、 买受人须按拍卖成交价的3.5%向本公司支付拍卖佣金。
五、 本次拍卖的广告位经营权以现状进行拍卖,目前拍卖公司所用资料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竞买人应在参加竞拍前看样和做好一切咨询工作,否则责任自负。
七、 本次拍卖的广告位经营权年限为两年:自2014年12月 15 日至2016年12月14日。
八、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拟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报盛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批准后方可实施发布,否则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 广告内容获得批准实施后,买受人自行承担路灯杆灯箱制作、设置、维护等相关费用,期间的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制作时以《吴江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为标准,特别说明本次的具体标准为:1、铝制灯箱,尺寸: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