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四期(总第64期)机动车拍卖专场拍卖会
特别规定
1、 本次拍卖采用现场拍卖和网络拍卖同步进行的形式,竞买人除到拍卖会现场,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参加竞购拍卖标的。
2、 本公司授权二度车网网络作为本次拍卖会的合作伙伴,负责网络竞买人的征集,培训和管理。凡在二度车网注册和交纳拍卖保证金,并经身份认证的竞买人,均可使用二度车网所开发的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系统,参与本场拍卖会的竞买活动。
3、 本次拍卖标的有带牌和不带牌拍卖,所有车辆均按现状拍卖,请竞买人注意拍品目录及资料说明。
4、 本次拍卖保证金按每辆车壹万元收取,竞买人应按自己竞买车辆数支付保证金,票据支付须于拍卖前到达本公司帐户。通过互联网参拍的竞买人,应在拍卖前48小时将保证金汇入指定的银行帐户(上海车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上海市延安西路支行 1001278609016975091),并将汇款凭证复印后传真至二度车网。二度车网在确认收到保证金后,向竞买人传真收款凭证,并通过短信向竞买人提供竞买帐号和密码。
5、 网络竞买人应注意保密自己的竞买帐号和密码,并遵守网络竞买规则,每个帐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向第三方泄露竞买帐号及密码,或者自己网络操作不当而导致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6、 网络竞买人凭借由二度车网发放的竞买帐号和密码,登陆二度车网(www.2duche.com),进入相应拍卖场次参与拍卖。拍卖一旦开始,竞买人可通过点击相应的出价金额示意应价(出价金额会随现场及网络同步拍卖的进程而不断变化,请竞买人谨慎出价),拍卖进入最终5秒倒计时之后,如无人继续加价,则倒计时至“0”,网络出价自动关闭,现场由拍卖师宣布成交,最后出价的竞买人即成为买受人。
7、 竞买人无论是在现场或是通过网络竞价,在其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确认成交后,均被视为该拍卖标的的买受人。如买受人系在现场成交,需当场签署由本公司开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如买受人系在二度车网所组织的异地分会场成交,则由该分会场的组织协办单位负责向买受人发放《成交确认书》,经竞买人当场签字确认后即传本公司存档;如果竞买人直接通过网络操作,则应在拍卖开始前与二度车网签订委托确认协议,在竞标成功后,由二度车网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者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竞买成交结果,买受人对成交结果如无异议,二度车网有权代表买受人在《拍卖成交确认书》上签字,并送交本公司存档。
8、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另须支付给拍卖人拍卖车辆成交价3%的拍卖佣金和每辆200元的车辆储运费,原保证金即转为定金。
9、 拍卖成交后,现场买受人和网络买受人都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日内(4月14日之前)付清成交价款及佣金,逾期则视作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在未付清全部款项前,不办理任何有关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在成交车辆办理完有关的转移登记手续后,买受人方能办理有关车辆的移交。
10、 拍卖成交后,本公司协助指定单位办理相关车辆退牌及转移登记手续(有约定的除外)。买受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海市车辆管理所规定的必备证件及资料原件。本次拍卖车辆的退牌费用及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税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11、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明确告知拍卖人所成交车辆转籍或者上牌,并签定《办证意向书》。
◆若转籍,买受人必须在4月17日之前提交相关证件。逾期者,本公司将做预退牌手续,向买受人另行收取退牌费1000元整,并同时收取停车费20元/天(4月底之前),跨月则收取50元/天停车费。
◆若退牌后市内上牌,买受人必须在4月17日之前提交上牌额度及相关证件。逾期者,本公司将做预退牌手续,向买受人另行收取退牌费1000元整,并同时收取停车费20元/天(4月底之前),跨月则收取50元/天停车费。
◆特别提醒:买受人必须在2009年4月17日以前提交办理各类手续的相关证件,逾期者则自行承担所成交车辆的跨月一切费用。
12、◆本次拍卖车辆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拍卖目录所列内容,自行了解并认定车辆转籍、过户地的车辆管理所规定等情况,如不了解情况而做出竞买行为导致无法转籍、过户的,责任自负。
◆本次车辆拍卖目录中注明的车辆状况凡缺失有关证照的(不包括原车合格证),均代为补办,相关补办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 拍卖车辆如有因违章记录而造成来年保险费增加的,由买受人自理。
◆ 拍卖成交后,若因委托方因素导致所委托的拍卖标的发生无法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等情况,本公司仅负责及时通知买受人,并退还买受人已付款项,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本次拍卖车辆凡缺失有关证照的,办证时间可能相应延长,请竞买人特别注意。
13、 买受人在拍卖会现场交纳拍卖价款、佣金及其他款项的,可在现场设置的财务结算处进行结算;若在拍卖日后结算价款的,在本公司驻场办公室交纳。
14、关于办理成交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相关证件的交接:买受人可以在拍卖会现场提交新车主的相关证件;若拍卖日后提交,仍在本公司驻场办公室交纳。
15、本次拍卖成交车辆提车地点由拍卖人另行通知。
16、买受人对其所竞得车辆的处置,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本人对上述《拍卖须知》及《特别规定》无任何异议,并愿意遵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