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货车7月1日起禁止进京
气鼓鼓 发布日期:2008/06/23
19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奥运期间外省市车辆进京交通管制措施,7月1日0时至9月20日24时,禁止外省市进京货运机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但部分车辆除外,包括“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等)、邮政专用货车;经北京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为北京市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等。
进京货车需绕行
据交通运输部的安排,各方向进京货车绕行112国道将在下月陆续施行。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表示,包括涉奥公路保障、进京货车绕行交通组织等奥运交通运输保障各项工作,本月底将全部准备到位。
进京货车绕行方案
京津冀区域内强制性分流方案为:从西北方向进京的货车从河北张家口开始分流绕行;从东北方向进京的货车从河北承德开始分流绕行;绕行进入天津的车辆,可根据目的地合理选择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路行驶。
华北地区远程引导性分流路线方案为:对山西、内蒙古、辽宁等省份进入北京地区的跨区域长途货车加强宣传引导,提前分流,尽可能避免进入河北张家口和承德地区,以缓解112国道分流通行压力。
7月20日0时至9月20日24时,进京的外省、区、市机动车按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7月1日至7月19日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行驶、7月20日至9月20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进京车辆,须按下列规定办理进京通行证件:载客汽车须持所在地环保部门核发的尾气排放合格证明,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强制保险标志;悬挂临时号牌的车辆须持所在地环保部门核发的尾气排放合格证明,有效的驾驶证、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机动车进口凭证、强制保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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